您的位置: 首页 >上级资讯
国家七部门对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和上肢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进行部署
日期: 2016-04-29 浏览次数: 1 字号:[ ]

    日前,中国残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和上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和上肢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对进一步健全残疾人驾驶汽车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做好残疾人驾驶人体检、驾车培训、加强辅助装置及加装辅助装置质量监管、开展加装辅助装置汽车检验及注册登记、残疾人考领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牌证等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

  《通知》的制定下发,对于进一步维护残疾人驾驶汽车权利,促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实现全面小康和融合发展,在全社会弘扬尊重残疾人权利、价值的理念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些年来,国务院、相关部委高度重视残疾人驾驶汽车权益保障工作,达成了依据国情、逐步放开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的意见。2003年,左下肢残疾人可以考领机动车驾驶证。2010年,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部分听力残疾人和手指残缺或缺失的残疾人实现了驾驶汽车权利。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