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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镇残联召开重残人员重评工作布置会
日期: 2018-05-08 浏览次数: 1 字号:[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工作规程》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大残疾人证管控力度,根据区残联统一部署,5月7日,九龙镇召开持证满五年重度残疾人重评工作布置会。全镇各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九龙镇残联理事长张志坚主持。


会上,张志坚理事长根据《关于做好持证满五年重度残疾人重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镇持证满五年重度残疾人重评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要求全镇凡持有二代证满5年的(持证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前)视力、肢体、智力、精神类一级、二级残疾人,均须重新接受残疾评定。参与重评对象须于5月10日前,持身份证复印件、原残疾人证、2寸近期彩照1张,到各村(社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领取《重度残疾人重评通知》;6月15日前,重评对象按照时间安排,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接受重评;6月30日前,重评结果在残疾人所在村(社区)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重评对象的残疾类别、等级发生变化的,由各村(社区)负责将《重评结果告知单》送达本人或其监护人。若重评对象对重评结果有异议的,可现场提出复评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接受残疾评定,该评定结果为最终结论。所有工作将在8月31日前全部完成。最后,张志坚还就如何完成好此项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思想上进一步重视和清醒;二是执行上进一步规范和细致;三是宣传上进一步加强和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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